日前,經榮縣縣委批準,榮縣紀委監委對榮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偉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提供關照和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在負責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補繳審批過程中,為謀取個人私利,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社保資金被騙取。
陳偉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斂,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榮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縣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偉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